社会各界对合作建房给予了高度关注。有意思的是,普通百姓对其大多持支持态度,银行、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多持观望态度,而包括开发商和学者在内的专业人士则较多怀疑和指责。
继北京人之后,近两年,广州、沈阳、深圳、南京、厦门、武汉、杭州、成都等不少城市都有人倡议并组织合作建房,且登高一呼应者如云。但经过两三年的“千呼万唤”,只有向来开市场经济风气之先的温州稍有进展:不久前,温州260名合作建房人以1.0458亿元拿到市政府挂牌出让的30亩地块,从而成为全国个人合作建房中首个成功拿到地者。然而,从拿地到最后让“合作人”住上房子,中间还存在太多变数。
尽管如此,社会各界包括银行业还是对其给予了高度关注。有意思的是,普通百姓对其大多持支持态度,银行、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多持观望态度,而包括开发商和学者在内的专业人士则较多怀疑和指责。正因为这些观望、怀疑和指责力量的强大,合作建房一直是踉跄难行,也正因其踉跄难行,才需要更多的宽容、理解和支持,以使房地产开发领域这一新生事物步入正轨,从而为当前仍然吃紧的房地产调控增加新的砝码。
指责者认为,合作建房有非法集资之嫌。如针对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当地竟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项目非法集资。但是,非法集资指的是非金融机构向社会集资募款、获取暴利的一种行为,而个人合作建房中的集资者是固定的,仅限于合作范围之内;个人合作建房不存在暴利,即使有少量利益,它也要付出时间、劳力、工本费等成本;集资者获取的是自己居住的房屋,不是非法集资所得的高额利息;个人集资建房所筹资金只是用于建房,并没有流向金融市场,所以不存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问题。可见,个人合作建房与非法集资有着天壤之别。
指责者认为,个人合作建房是违背专业化分工的倒退之举。的确,从生产角度来看个人合作建房的确与社会化分工原则不相符,但其前提在于住房产品的提供必须是在有效竞争下提供的,其价格里不存在着垄断利润。而当前我国房市却是一个非充分竞争的市场,非充分竞争带来的结果就是开发商的超额利润和超高房价。再者,未来个人合作建房也可由专业的住宅合作社来运作,将不但有利于房市的多元化发展,而且也符合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运作的原理。
怀疑者认为,合作建房面临违法风险。实际上,我国现有法律中没有哪条规定不准公民集资合作建房的,而且合作行为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在1991年、1994年、1998年、2003年国务院关于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几份文件都明确鼓励和支持合作建房,并且明确中低收入者合作建房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优惠待遇。而且1992年发布的《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对合作建房专门做出了一些规范。只不过这些文件尚缺乏操作性强的细则,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面对房价涨幅居高难下的严峻形势,有关部门应对合作建房行为制定相应规范,使其走向合法轨道。
怀疑者认为,合作建房未必能降低房市整体价格。他们说,个人合作建房很难在房市与开发商之间展开实质性竞争,并不能有效消除垄断,因而对房市价格影响有限。据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十多万个合作建房组织。如果住宅合作社在我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旦达到30%以上的市场份额,将足以影响房市垄断行为和房价走势。从这个意义上看,将个人合作建房转变为专业机构确有其必要性。从温州看,该市个人合作建房建成后每平方米成本将比周围商品房价格便宜30%到40%,其给百姓带来的实惠是巨大的,这种模式推广后对房价的影响也将是可以预见的。
从“出生”到现在,个人合作建房的运作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拿地,合作建房者需要的是小面积地块,专家们认为2万平方米左右的土地最合适。但在土地稀缺的当今,即使是小块地都已在各大城市拍出了高价,这对合作建房人的资金实力形成越来越大的挑战。另一大难题就是融资,由于目前银行对存管合作建房者的资金顾虑重重,暂时还不能指望银行提供房贷。尽管个人合作建房目前进展缓慢,但据一项调查显示,有95%的人支持个人合作建房,有89%的人会考虑选择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可以相信,只要解决好了拿地与融资两大关键问题,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默许乃至公开支持之下,个人合作建房一定能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为满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为消除正在泛起的房市泡沫,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在调控中规范发展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合作建房”要死也不该死在“政策风险”上

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摩莱里的“自然法典”……还有,2006年中国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这么说,决非讽刺和小视震撼全国的“温州建房模式”,毕竟,路特说过,“进步就是乌托邦的实现”。但我们在审视“合作建房”的生存语境时,却时时见出其背后的诡异和无常。12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消息说:温州州个人集资建房遭举报,建设部要求调查。几乎是在合作建房联盟拿到地块的同时,温州市工商局就收到一份匿名“举报信”。12月12日杭州一家媒体报道,温州房管局有官员认为“其有一些做法是违规的,有些地方涉嫌欺诈”。温州合作建房“政策风险在增加”这一传言的发展,又无疑给千百万试图通过这一形式实现“爱屋”梦想的人当头浇了盆冷水。
关于“温州合作建房”的争论,早先的倾向无非有二:一是以易宪容先生为代表的从市场经济伦理、效率规则等角度论证其必然的“倒掉”;一是以民间舆论为代表的从申讨房产暴利、法无禁止无不可等角度论证其或然的标本意义。但“政策风险”的传闻似乎是平地风云。所谓“政策风险”,社会学而言一般是指主体行为遭遇制度设计变革的成本,制度越暧昧、越容易自由裁量,则风险越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曾天真地认为这是个悖论:一是尽管个人合作建房可能游走在某些政策的边缘,但公共政策的边界是“惩恶”而不是“惩善”的,纵使制度要明朗,也应该朝向人民利益的价值取向;二是在房产宏观调控屡屡“空调”的事实背景下,居住问题事关民生福祉,既然合作建房联盟能高调地拿到了地块,建了一半再叫其停步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恶意揣测一下,所谓“政策风险”的真面目怕就是“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挟持政府政策妖异博弈的灰色力量”:利用政府的公权,长期倾斜着社会财富配置的天平。只许他天价卖肉,不容老百姓廉价宰猪。
什么是市场经济?这个道理不需要某些经济学家和房产商来教中国的老百姓,如果所谓的“市场经济”就是让大家掏更多的钱买更贵的东西,那我们宁愿选择刀耕火种的价廉物美。诚然,就土地利用率、资源与能源、住房供给体系效率等的角度看,中国要让老百姓“居者有其屋”,就应该推行住房建设的产业化、工业化,而并非“个人合作建房”――这就好比是“一个国家造飞机好还是全球技术合作造飞机好”的价值判断一样明晰。但问题是,如果假借“市场经济”之名而极端低效率地建设住房,这个庞大的“沉没成本”帐单就该是老百姓为花架子的所谓“房产市场”奴隶式埋单吗?我以为“个人合作建房”终归是要死的,它在科斯、弗里德曼等经济学家的伟大理论里早就死过一千遍一万遍了――但,它在中国的重生本身就是一出悲剧式的寓言:政府需要从住房权和房价收入比的高度关注房产的控制权,房价的持续非理性上涨已经让我们无路可走了。没有电脑,人们顶多会不满;但没有住房,我们会很不安。
只要个人合作建房是符合“程序正义”的,那么,它就谈不上非法的问题,毕竟,“营利性融资行为、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的非法集资的帽子显然太大了,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及监察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也只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合作建房”是要死的,谁也不希望它永生――那毕竟不是我们的真正幸福――但,纵使死也不该死在“政策风险”上、不该死在莫须有的“举报信”上,就让它快乐地死在低价的、平价的、正态的中国房产市场的春天吧。(红网)
专家:政府应鼓励并规范
目前不少地方出现了个人合作建房热,业内专家认为,房价便宜是其吸引力的根本,但目前看还鲜有成功者,政府应予以鼓励并进行规范。
北京合作建房第一人于凌罡在多次运作未果的情况下,近日又重整旗鼓,瞄准了海淀区花园路25号地块,日前已开始对合作者验资。北京合作建房另一位倡导者――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也表示,以合作建房模式建设的老年人“退休社区”计划目前基本成型。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开始遭遇一些阻力,地方管理部门近期甚至表达了否定的态度。
合作建房便宜许多
于凌罡表示,合作建房就是购房者自己做开发商。孟宪生则将这一模式比喻成“AA制”,他笑称:“合作建房说白了,就像大家吃饭AA制,自己掏自己那份钱。”
按照于凌罡的合作建房方案,花园路项目第一批加入者的承诺房价是7300元/平米,而第二批加入者房价则高出1000元。不过,即使如此,与周边房价相比,个人合作建房的房价仍然能便宜2000―3000元。而项目底商出售后,收入为合作者分享,那样的话,房价可以下降35%以上,所以响应者很多,近300个名额很快登记完毕,目前报名者已经超过500人。
根据合作建房方案,征集足够数量的意向参与者是第一步,然后成立法人组织,取得项目运作和签署合同的资格。报名者预先交付500元的前期费用,并签署承诺书,成为合作建房参与者。进而每个参与者在指定银行存入个人存款,为洽谈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存款额按照意向住宅的建筑面积计算。
于凌罡介绍,目前的花园路项目最低验资额分别为:登记40平米是8万元、60平米是12万元、80平米是16万元、100平米是20万元、120平米是24万元。这笔存款相当于首付款。目前花园路项目引入中信信托公司承担资金管理,而工程事务则交付给国金管理公司。如果登记的参与者存款不足,则可以向中信公司申请信托贷款。
孟宪生也指出,在这种模式中,资金筹集后将引入专门的第三方来管理。并且,房屋不存在销售问题,预售后就可以顺利办理个人按揭贷款,因此资金链问题不太大。
拿地是关键
在北京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的网站上,花园路地块被列入第四季度上市地块,位于北四环内龙翔路上,建设用地8088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是19400平方米,三通一平。在于凌罡的计划中,计划建设住宅300套,其中13580平方米为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并建设地下停车位200个。
“现在的关键就是拿地了。”知情人士表示。而合作建房的成败主要也在于此。深圳合作建房发
起人林立人介绍,目前全国各地的合作建房多数卡在拿地环节上。
于凌罡坦言,从去年8月的芍药居到现在,一直没有地段、规模和价格基本合适的土地。“我们不得不勉强尝试相差较大的地块”。他认为,现在北京的开发商天价拿地使他们买地的尝试步履艰难。
业内人士表示,个人集资建房需要小块的地,不像开发商拿地讲究规模效应,考虑规模经济,北京的规划严格,划分的地块较大并不适合个人集资合作建房。
不过花园路地块由于面积较小,大的开发商一般都看不上,如果在招标过程中政府能考虑限制房价因素,那么于凌罡与他的合作者拿到土地希望就很大。 (中国证券报)
个人集资合作定制楼盘会比市价便宜3000元?
个人集资合作定制楼盘到底能比市场价格便宜多少?一位开发商为记者列出了一份建房成本的明细:
拿到土地后,一个楼盘的建设费用折合到每一平方米包括:设计费50元,大配套320元,建筑成本(视建筑要求)1000元~2000元,内配套及室外环境总体600元,维修基金50元,财务成本200元~500元不等,此外,还要加上管理费用、土地契税(地价×3%),以及销售时5.55%的营业税。
由于政府对楼盘环境以及配套等要求严格,上海可以说是目前全国建房成本最高的城市之一。将这些费用全部累加,开发商开发一个中等价位的楼盘时,不包括土地费用,其他成本在3000元/平方米以上,而其中建筑成本只占到一半左右。
如果通过集资再找开发商定制,这部分费用都将会存在,加上开发商追求部分利润,未来的房价大致组成部分应该是:土地价格+各类成本(3000~3500元/平方米)+开发商利润。
以此次2号公告中刚刚出让的浦东高行地块为例,金地集团拿地的楼板价格为3400元/平方米左右,如果按照定制价格计算,未来建成的房产价格在7000元/平方米左右。目前,这一地区板块整体均价在7300元/平方米左右。也就是说,定制楼盘每平方米将可比市价便宜300元。
如果将这一地块改成新江湾城地块,此次华润拿地楼板价为6676元/平方米,那么未来定制楼盘房价在9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目前这一地区唯一在售楼盘价格已在120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定制楼盘每平方米将可比市价便宜3000元。(东方早报)
各地动态>>>>
个人集资建房中国首例:成功落户温州的原因
集资建房,温州不是始作俑者。但在“拿地”这个被认为最难突破的环节上,温州实现了第一个突破,身份也由集资建房的追随者变成了领跑者。
是什么助他们实现了这种转变?他们的做法和所具备的条件也许别人无法复制,但至少使260个人离“低价住房”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居者有其屋,这个生命力极强的传统主张,从来就影响着曾雪秋。
长沙暂时还没个案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局长石长松向本报记者证实,长沙个人合作建房暂时还没有相关个案。“没有。”长沙市建设委员会综合开发处副处长罗卫海也这样说。
上海首个集资建房项目启动 筹集100万保证金
昨天,上海家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宣布,该公司的合作定制建房项目已经启动,这也是上海第一个“个人集资建房”项目。“上海家圆”负责人表示,目前这一项目已经募集到100万元以上的保证金,当保证金达到500万元后,该公司将开始委托开发商买地盖房。
深圳:合作建房最终变合作买房 便宜就是突破
日前,经过十几轮竞买,以林立人为首的深圳81名合作建房者成功地通过拍卖获得了两栋宿舍楼的产权。今天的新华每日电讯认为,虽然合作建房变成了合作买房,但最终能够达到买到便宜房的目的就可以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2日,经过十几轮并不激烈的竞买,以林立人为首的深圳81名合作建房者成功地通过拍卖获得了位于沙井街道的两栋宿舍楼的产权。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后,深圳个人合作建房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